关于推荐评选临沂市首届“沂蒙名校长”和第三届“沂蒙名师”的通知
各分校、处室:
为做好临沂市首届“沂蒙名校长”和第三届“沂蒙名师”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推荐
请各单位到jyj4211571@163.com邮箱中下载临沂市教育局《关于评选推荐临沂市首届“沂蒙名校长”的通知》(临教师字[2015]1号)和《关于评选推荐临沂市第三届“沂蒙名师”的通知》(临教师字[2015]2号),并立即向校长汇报,按照文件中的推荐评选范围、条件、程序,成立工作小组,抓紧组织评选推荐,推荐人选产生后要在本单位网站和公示栏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教体局人事科,县教体局组织专家评委提出推荐人选,公示后报市教育局参加评选。
二、推荐名额
凡符合条件的校长、园长(含副职)均可推荐上报“沂蒙名校长”;“沂蒙名师”高中学校每校推荐3人,中心校每校推荐2人,初中学校每校推荐2人,幼儿园每中心校推荐2人。不得突破名额,但可少报。
三、报送材料及时间
报送材料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文件要求报送,请于12月11日前将呈报材料报县教体局人事科,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pymengxf@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四、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1.近五年内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研究必须是省、市教研室立项结题。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可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新闻出版机构查询相应栏目中查询,并将查询网页打印加盖单位公章,与原件一并报送。拒收非法刊物,凡呈报非法刊物的一律取消申报资格,习题集等教辅材料不得呈报。
2.年度考核表由学校提供考核等次证明,原件由人事科统一提报。
3.学校出具2011年以来综合评估等级证明,人事科审核。
4.汇总表中要按强弱程度排好先后顺序。
5.要将学校张贴公示照片和网上公示网页进行打印,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上报。
6.申报表暂不填报,待县教体局确定人选后再填报。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力度。在推荐人选过程中,要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坚持标准,确保质量,好中选优,宁缺毋滥。对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将取消其本次参评资格。
联系人: 孟现芬 联系电话:4211571
附件:平邑县推荐评选临沂市首届“沂蒙名校长”、第三届“沂蒙名师”工作领导小组。
平邑县教育体育局
2015年12月8日
附件
平邑县推荐评选临沂市首届“沂蒙名校长”、第三届“沂蒙名师”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