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地方专项计划合格考生数据的通知
各高中学校:
为做好我省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根据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学字【2015】11号)和临沂市教育考试中心《关于报送符合我省2015年农村专项计划报考资格考生数据的通知》要求,现将报送符合我省2015年农村专项计划报考资格考生数据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高中学校要成立校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业务校长任组长、高三年级主任和班主任参加的工作小组,认真做好这项工作。
二、要将省、市通知精神通知到高考成绩达到我省本科一批线以上的所有考生,由考生自愿决定是否报送相关材料。
三、学校要严格按照省实施方案中规定的报名条件审核考生报送的材料。考生报送的材料应包含能够证明本人为农村(农业)户籍的材料、学籍证明、实际就读证明。为方便考生,学籍证明和实际就读证明可以班级为单位出具。
四、学校应于6月28日下午5:00前将审核合格的考生名单和材料报县招办。报送要求:合格考生名单同时报送纸质稿和电子稿(xls格式),纸质稿要加盖学校公章,校长签字;纸质稿应与电子稿完全一致;考生信息应完整、准确。证明材料要按照考生名单顺序排序。电子稿报送邮箱:e371326@sdzs.gov.cn。
五、县教体局复核后将合格考生名单在县教体局网站公示。
平邑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