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生公寓安全检查专项工作的通知
各分校、各级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平安校园建设,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管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切实保障广大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学校决定开展学生公寓安全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分校要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公寓安全防火宣传力度,提高学生防火安全意识
二、检查场所 学生公寓楼
三、检查要求:严格管理,规范文明行为,要求自觉遵守学校有关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规定。
四、对学生的具体要求
1.严禁在学生公寓内违规存放、使用违章电器。
2.严禁私接电源和擅自改变线路。
3.切实做到安全、规范使用学生寝室内可使用的电器。室内无人时,应关闭开关,做到人走断电。
4.不要躺在床上吸烟或乱扔烟头;不点蜡烛,不在宿舍内使用明火和焚烧物品。
5.严禁在学生公寓内或走廊内焚烧垃圾、废纸,以防导致环境污染和埋下火灾隐患。
6.严格遵守消防安全制度,禁止挪用及擅自动用、移动、损坏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
五、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1.由政教处联合各分校政教处、各级部共同进行。
2.时间:12月份至一月份的每个周三课间操。
六、检查重点
1.宿舍有无使用明火或私接乱拉电线、使用电源插座、蜡烛照明等情况。
2.宿舍有无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酒精、汽油、烟花爆竹等)。
3.宿舍内使用或存放的违章大功率电器:如电热毯、热得快、电热杯、电饭煲和电磁炉等。
4.检查擅自改动设施的位置、破坏公物或改造公共设施等行为。
5.检查宿舍成员有无违规携带火源(火柴、打火机)。
各分校负责组织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务必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名同学,同时要组织检查小组对学生公寓宿舍进行安全自查。
平邑一中
2014.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