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4年全省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优质课评选活动的通知
鲁教馆[2014]5号
山东省电化教育馆
关于组织2014年全省信息技术
与教学融合优质课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电教馆:
根据《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举办第十八届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大奖赛的通知》(教电馆[2014]43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我馆组织2014年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优质课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所有学科任课教师。
二、项目设置
(一)传统项目: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优质课评选(不含特教、幼儿园)。
(二)新增项目:
1、上目软件应用优质课评选。
为推动《山东省2013-2014学年中小学幼儿园电教软件推荐目录》中软件、资源的应用,今年新增设电教软件、资源应用优质课评选活动,主要针对《目录》中课件、网络课程等资源在教学中的应用评选。
2、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微课程评选。
三、选用教材
(一)省教育厅颁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
(二)参加电教软件应用评选的,需选用省教育厅颁布的电教软件目录中的软件和资源。
四、评审要求
(一)参评优质课和微课程要坚持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过程深度融合的核心理念,要在交流互动、自主研学、资源共享、效益最大化等方面体现出学习方式的变革和数字化对思维带来的深刻改变。
(二)参评优质课和微课程要符合新课程标准要求,体现新的教育思想和教学理念,运用科学的教学方法和学习模式,注重以学生发展为中心,培养学生学习能力和创新探究意识,课堂气氛轻松活跃,教学效果良好。
(三)参评优质课和微课程内容包括课堂教学实况录像、教学设计和教学反思三方面内容,教学设计和教学反思可为文字稿,教学视频部分要求图像清晰,建议采用高清摄像机多机位拍摄;在前期录制和后期编辑中,既要反映课堂整体效果,又要突出重点,清晰展示课件设计思路。优质课为一个标准课时(小学40分钟,中学45分钟),微课程不超过10分钟。
五、技术标准
视频格式统一为WMV格式,高清录像画面像素为1080×720,45分钟或者40分钟的总容量大小不低于1GB;不具备高清录制条件的,提交的标清录像画面图像质量最低不低于720×576。
六、材料报送
(一)活动只接收市级电教馆集体报送,不接收个人报送。
(二)各市作品按以下要求整理后以移动硬盘报送,移动硬盘做好标记。文件夹分级如下:市——1优质课、2电教软材应用课、3微课程——学段(1小学、2初中、3高中)——学科——课题(或微课程知识点)名称。
(三)登记表中的信息按要求如实填写,由报送单位汇总,纸质汇总表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
(四)各项目报送数量。优质课:威海、莱芜、枣庄、日照、东营限报20节,其他各市限报30节;电教软件应用优质课:威海、莱芜、枣庄、日照、东营限报20节,其他各市限报25节;微课程各市限报15个。
(五)报送截至时间:2014年6月10日前。
七、评审与奖项
本活动设一、二、三等奖,比例为3:4:3,并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第十八届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大奖赛。
材料报送地址:济南市千佛山南路1号山东省电化教育馆
邮编:250013
联系人:董秀民
电话:0531-82929986
邮箱:dongxiumin@126.com
登录山东基础教育资源网查阅下载:http://www.sdbern.cn/
附件:1.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优质课登记表
2.上目软件应用优质课登记表
3.微课程登记表
http://www.sdbern.cn/notice/2014-03-21/122.html
山东省电化教育馆
201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