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填报再次提醒
山东省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明确指出,以《普通高中课程方案(2017年版2020年修订)》和《山东省普通高中教学指导意见(鲁教基发〔2019〕4 号)》文件为参考依据,形成学生各学期结束时应修习学分参考。我校依据文件,制定课程计划。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根据我校制定的课程计划,2023-2024上学期,请各年级学生按照《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学生填写通知》要求填报综评,如不按照要求填写项目,则无法认定相应学分,会导致学分修习不够,无法毕业,无法取得毕业证书!
填报截止时间:2024年2月29日
特别是以下内容必填:(如何填写请参照原通知)
高一年级(2023级)上学期:职业体验活动
(具体步骤:点滴记录--劳动与实践--添加--“类别”选择“职业体验活动”)
高二年级(2022级)上学期:课题研究 和 志愿服务
(具体步骤:
课题研究:点滴记录--研究性学习及创新成果--添加--“类别”选择“课题研究”(54学时)
志愿服务:点滴记录--典型事例--添加--“类别”选择“志愿服务”)
高三年级(2021级)上学期:项目设计
(具体步骤:点滴记录--研究性学习及创新成果--添加--“类别”选择“项目(活动)设计”(54学时))
山东省平邑第一中学
2024年2月23日